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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0-04-20 浏览量:1696次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系统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国际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流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省内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理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7门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或D级)不超过三门。

  2. 未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普通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补考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相关考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

1.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校招生网(http://zsc.jsbc.edu.cn)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流程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网上支付相关费用后确认提交。

2.报名时间:2月20日—22日

3.报名考试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15元,共计45元,报名时在网上通过网银支付。

4.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文理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四、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考生均须于3月16日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考生,须于3月14日、15日参加相关必修科目的补测,通过补测达到要求后再参加我校提前招生录取。


五、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联测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六、加分政策

1.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 烈士子女,加10分。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10分。


七、日程安排


八、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招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招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奖助政策

学校奖、勤、助、贷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60%以上。对家庭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确保每位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提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项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不得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向考生告知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本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与就创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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