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 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可报考。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 C 级以上等级);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修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2020 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具体专业名称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0 年2月20-22日。
报名网址:http://zs.niit.edu.cn 或http://www.jseea.cn
1.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测试费。退役士兵无需参加文化测试,无需缴纳文化测试费。
3.普通类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4.退役士兵考生、“苏州地铁订单班”的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还须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见附件),并于 2月26 日—3月5日期间通过我校提前招生考生申请材料上报系统进行上报。特长生考生需外加获奖材料电子稿(图片)。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校采取“文化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测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具体如下表。
1.考核内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2)普通类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 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报考“苏州地铁订单班”相关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订单班资格加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团队合作等职业素质。
(4)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内容等详见附件。
2.考核分值: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各科分值为 100 分。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 200分,120分及以上为合格。
(3)订单班资格加试只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测试时间为 2020 年3月16 日,准考证可于文化测试前一周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iit.edu.cn)或考试院(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下载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4月18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
(3)特长生加试安排在 4 月17日进行,订单班资格加试安排在4月18日进行。
五、退役士兵招生政策
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我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通过。(退役士兵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选拔办法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20年提前招生中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录取。
(1)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项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不超过50个,每个专业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
(2)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校,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还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此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将附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通过我校提前招生考生申请材料上报系统(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于2月26日-3月5日期间进行上报,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通过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考文化测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退役士兵考核总分(面试成绩+政策加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3)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同一专业录取的特长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考生通过文化测试和特长生加试后,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排序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加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考核总成绩参与正常录取。
(4)未通过订单班资格加试的考生,可使用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参与其它专业录取。
3.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加 3 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 5 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 10 分。
(3)烈士子女加 10 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 分。
以上政策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信息为准,无需提供材料,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七、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