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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0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0-09-21 浏览量:2187次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160)2020年提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学制:三年)



以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详见提前招生报名系统,如某专业报名人数较多计划人数可适当调剂,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录取。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并支付费用成功后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2、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费用:文化联考费用为45元/人: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文化考核报名考试费用,每门15元。


四、空中乘务专业报考办法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专业体检,其他专业无需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缴纳面试费60元/人。


面试地点:本校体育馆


(1)必考项目:30秒中文自我介绍/仪容、仪表、仪态展示;

普通话中文朗读、英语口语测试。

(2)自选项目:才艺、特长展示(无才艺特长者可不参加,此项分数只做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面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民航类专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1. 录取原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无最低分数要求,不得缺考。

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如总分相同者,则按照外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面试、专业体检合格,其他专业无需面试。


2、加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录取: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②烈士子女可加10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天,同时联系考生所在中学核实,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20年招生政策为准。


3、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日程安排


所有日程安排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通知进行调整。


七、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体育类专业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15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高职提前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具体招生实施部门要规范操作,合理把握评判尺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一)高职提前招生是国家授权在普通高考前完成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的普通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


(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0年招生政策为准。


(三)入学后学校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等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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