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学测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2、考试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11日,报名网址: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址或我校招生网提供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三、录取原则及说明
拟录取名单按我校普通类、艺术类及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总数分别确定,然后以考试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人数进行调平。录取规则如下:
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4月1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排序细则:
(1)合格性考试各科目赋分规则
(2)录取排序规则
普通类按照10门合格性考试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照下列辅助排序方式:语数外3门总分;物理、化学、信息技术3门总分;政治、历史、 地理、生物4门总分;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艺术类按照合格性考试成绩加艺术省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排序则按普通类排序规则录取。
四、加分政策
依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