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荣誉
★江苏省文明校园
学院简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华东地区唯一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高等职业院校。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华东地区唯一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省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江苏省徐州市,现有贾汪校区和云龙校区。
学院专业设置紧贴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开设安全技术、智能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 文化艺术等六大类专业。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安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先进制造类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1+X”证书试点院校,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秉承“修德砺志、博学立新”的校训,坚持以生为本,注重学生的成长、成才与成功,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有100 多家包括徐工集团、京东方等世界 500 强企业的学生实习就业基地。2020 年学院师生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比赛中获奖 119 项,其中国际特等奖 1 项,国际一等奖 1 项,国家一等奖 7 项,国家二等奖 6 项,国家级三等奖 5 项,国家级优秀奖 4 项,省市级各类奖项 95 项。
新时期,学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而不懈奋斗!
提前招生计划
1、报名与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
2、提前招生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可申请报考。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院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及相关技能考试或考核。
安全管理类、电梯工程技术、轨道交通类、室内艺术设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限报。新生报到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者予以按相关规定处理。报考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性面试考核。
3、体检要求
报考学生必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4、校测办法
报考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综合面试。
如有变化,另行学院招生网通知。
5、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一)录取日程:
4月5日前,完成第一轮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4月20日前,完成第二轮录取工作,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除外):结合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折合分数(每门合格计7分,不合格计5分)排序,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折算分数同分时,以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排名。前两项之和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
2.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专业综合性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按一般专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合格性考试与艺术类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成绩两项折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两项折合分数=美术类省统考分数(原始分计)+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折合分数(每门合格计7分,不合格计5分)。同分考生按美术统考分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
4.凡符合加分政策的,按政策加分原始分统一计入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折算总成绩。
5.报考学生必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6.一般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
7.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8.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0日(第一轮招生)、4月17日(第二轮招生);面试地点: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云龙校区(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81号)。如有变化,另行学院招生网通知。
(三)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核准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6、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7、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工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3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生(徐价费[2016]167号、徐价费[20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