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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3-19 浏览量:1710次

  学院简介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Changzho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Mechatronic Technology),坐落于常州科教城,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C档)、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63年的常州市机械职业学校;1965年更名为常州市机械中级技术学校;1966年更名为常州市红大机械学校; 1968年8月更名为常州市机械学校;1973年更名为常州机械技术学校;1978年更名为常州机械学校;2002年6月28日,学校由原常州机械学校独立组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近年来提前招生录取和报到数据,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本年度提前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报名考试

  报名条件。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须达到9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须达到6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特长生或综合优秀类考生(详见下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无合格数量要求。

  2.退役士兵。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3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提前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报考我校提前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但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退役士兵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填写《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于3月17日前送至或使用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收;邮编:213164;电话:0519-86331666;邮件注明“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第一轮3月23日—3月25日 25日17时截止

  第二轮4月20日 9时至15时

  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https://www.czimt.edu.cn/zsw/ 或www.jseea.cn

  志愿填报。考生在申请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考试办法。

  1.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2.院校考核(校测)。

  适用于普通类考生。校测采用笔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仅限英语或日语)知识。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于4月8日组织开展第一轮考生考核工作;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于4月23日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考核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考生可于4月3日—4月7日(第一轮)、4月22日(第二轮),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在线打印准考证。

  退役士兵、艺术类考生无校测。

  校测语种根据考生高考报名的语种安排,日语之外的语种默认为选择英语语种参加校测。

  3.计分办法。

  普通类考生成绩由院校考核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和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院校考核满分350分,语数外各100分,职业适应性考核50分。

  艺术类考生成绩由省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和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一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一门“不合格”折算为5分。

  加分政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各类荣誉认定及赋分标准见下表:

  备注:

  1.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日—3月23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加分申请表(附件2),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第二轮不接收加分申请。

  2.初审查询,考生可于3月24日9:00后查询初审结果。

  3.现场确认,考生需在4月7日8:00—16:00携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图书馆楼107室核查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审核。

  4.艺术特长类申请仅限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

  5.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不同类型可叠加。同类大赛、同种职业技能证书按最高级别分值赋分。

  6.复审公示,所有加分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3天。

  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所学外语语种,但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确定,择优录取。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

  普通类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校测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评价。

  艺术类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省统考成绩、语文合格性考试成绩、数学合格性考试成绩、外语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评价。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其他

  我校校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学费: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0〕165号,苏价费〔2014〕136号)要求,收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 4700元;工科类专业 5300元;艺术类专业 6800元。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收费标准为:1500元(4人间)、1200元(6人间)。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执行了国家、省级、校级、社会(企业)等多层面奖(助)制度。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健全的保障体系。

  附则

  提前招生的政策说明。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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