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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3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2-26 浏览量:1539次

  学校简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一代伟人周恩来总理的家乡——淮安。学校创办于1958年,时为淮阴医专;其史可追溯至1915年的淮阴仁慈医院护士学校。2014年12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建立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为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黄河路和科技路两个校区,共占地500余亩,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16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700余人,专任教师345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9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68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青蓝工程”等省级人才15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6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学校拥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1+X证书试点证书6个,与南医大、徐医大、南中医大合办3个“3+2”本科专业。近几年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考核中连续被评定为“A等高校”。护理专业成功立项“2022年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学校入选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研究委员会会员单位。学校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高校餐饮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年来,学校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全国护考”通过率均在99%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达98%以上,获全国职业院校相关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数十项,为社会培养了8万余名高素质医药卫生专业人才。

  招生简章

  01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必须8门及以上达到合格

  2.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并符合卫生医药行业就业的要求。

  3.考生凡是参加护理、药学、康复等技能大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获省赛前10名或一等奖、国赛前20名或二等奖以上者,同时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者可直接录取,但须参加我校统一文化考试。

  02报名时间

  第一轮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至25日17:00(具体以省考试院文件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二轮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03志愿填报

  填报我校的考生可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并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

  04考核办法

  1.我校文化考试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主要是普通高中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三门;语文80分、数学、外语各60分,总分为200分。我校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合计费用为60元(考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打印准考证时网上支付(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纳)。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轮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2日9:00-11:30,第二轮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11:30,如第一轮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在组织第二轮考试;(2)地点: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科技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科技路9号);(3)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上根据省里及时调整(具体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05特长生招收办法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

  2.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参加文化测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体育特长生招收项目为: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田径等项目,艺术特长生招收项目为:声乐类和舞蹈类。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向我校提出加试申请。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折算分值为50分、B等折算分值为30分、C等折算分值为20分、D等折算分值为1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06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计分原则:考生总成绩由合格性考试、学校文化考试及特长生加试三项成绩构成。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5分;学校文化考试满分200分,采用文化考试方式;特长生加试成绩按照第十四条得分计入总成绩。(2)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3)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排序,再相同者依次看数学和外语成绩。(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提前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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