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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3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3-28 浏览量:1383次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

  2、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3、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还须取得江苏省2023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考核方式

  1、普通类专业:以合格性考试为依据,满分100分。折算方式为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5分。

  2、艺术类专业:以合格性考试+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为依据,满分200分。折算方式为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式与普通类专业相同,美术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折算方式为百分制。

  3、我校不另行组织校测。

  、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总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录取规则

  1、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满足专业”原则。

  2、普通类专业同分数考生,按合格性考试外语、语文、数学、历史、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化学的科目顺序和折算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总分=荣誉奖励×30%+体质健康×30%+担任职务×10%+专项特长×10%+社会实践×10%+研究成果×10%),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专业同分数考生,按美术(省统考)及合格性考试外语、语文、数学、历史、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化学的科目顺序和折算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总分=荣誉奖励×30%+体质健康×30%+担任职务×10%+专项特长×10%+社会实践×10%+研究成果×10%),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按统一时间要求,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招生官网上提供录取查询服务,按照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六、日程安排

  七、收费标准

  1、学费:依据苏发改收费函【2019】305号文件,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专业 22000元/年外,其他专业 26000元/年。

  2、住宿费:依据苏园教投【2012】8号文件,2200元/年。

  八、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综合奖学金800-1500元/年

  4、单项奖学金200元/项

  5、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2000元/年

  7、勤工助学12-18元/小时

  、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专业身体要求且无明显纹身。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相关事项

  1、为保证我校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每一个环节,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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