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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博职业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2-18 浏览量:1036次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报名护理专业合格性考试成绩需达到4合格。

报名方法及考试安排

(一)第一轮工作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8日17时。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

我校第一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

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一轮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4年4月3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第二轮工作及时间安排(如在第一轮中完成计划录取,则不再参加第二轮)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9:00至15:00。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

我校第二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

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二轮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选拔方法

主要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校测为非必测项,可不参加),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考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综合成绩的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政策加分。

2、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合格科目成绩合格计5分,合格科目成绩不合格计2分,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累加为该项成绩,最高分为50分。

3、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加分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为准。

(二)校测成绩评定办法

校测成绩设定总分为100分,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从我校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由面试工作组当场打分和评分。

考生未参加校测则无该项成绩。无校测成绩的考生仍可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参加我校的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如不能参加校测,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确认,确认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网。

未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校测,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向我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校测成绩按80分计。

1、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2、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或权威的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等,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

4、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5、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达到5门的考生。

上述前四项需要报名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四项如果没有证书请提供学校的证明,参加第一轮的考生请最迟于2024年3月20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参加第二轮的考生请最迟于2024年4月20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第五项不需考生提供有关材料,由我校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来判定。

录取原则

1、以考生校测成绩、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为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在上述录取原则中如出现同位次的考生且我校无法同时录取,则以考生参加校测、享受加分政策、未参加校测但符合校测成绩按80分计、未参加校测为顺序作为录取指导。

3、在如上两则录取原则下仍有同等考生,则以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政治、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为顺序,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专业调整

我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给入学学生免费调整一次专业,调整原则详见我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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