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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2-23 浏览量:1788次

学校简介——招生代码1410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首批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2020年获批江苏省智慧校园,2022年获批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1912年由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著名国画大师、教育家吕凤子先生创办的正则女校,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



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学校紧贴高职办学特点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贯彻人才培养“工学结合”理念,扎实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对接、职业能力与基本素质能力有机衔接,为地方培养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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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要求及招生计划

1.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艺术类考生除满足普通类报名条件以外,还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省统考并取得成绩。

3.报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取得10门科目全部合格;报考护理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取得5门科目合格;报考药品质量与安全、药物制剂技术及分析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取得化学科目合格;其他专业对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情况不作要求。

4.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24年镇江高专提前招生拟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报名流程


(一)报考办法


1.报考形式:网上报考

2.报考时间:

第一轮填报时间:2024年3月6日—3月8日17:00

第二轮填报时间:2024年4月9日9:00-15:00

3.报考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

(二)志愿填报

考生最多可向一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向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三)校测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校测采取笔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需收取考试费60元/生(币种:人民币)。
1.考试时间:
第一轮校测 2024年3月17日
第二轮校测 2024年4月13日
2.考试地点: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3.考试内容:由我校组织命题考核,采用笔试,题型为选择题与判断题,主要考核考生的语文、数学及英语方面知识。
4.考核分值:校测成绩满分为300分;赋分成绩满分为130分,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情况进行赋分折算,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合格赋25分,物理、历史每门合格赋15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每门合格赋5分,各科不合格均赋0分。
注:具体收费方式及考试安排将在3月9日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zjc.edu.cn/)公布。
(四)校测日程安排


(五)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改革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我校对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考生的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录取分数:

普通类=校测成绩+赋分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校测成绩+赋分成绩+政策加分

(2)普通类考生如同分,先比较校测成绩;如再相同,将依次按照校测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如同分,先比较美术统考成绩;如再相同,将比较校测成绩;继续相同,将依次按照校测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及艺术类考生经上述排序方式后如再同分,将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做退档处理。

2.拟录取名单经过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为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3.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公示的名单,进行相应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5.按教育部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7]423号)一次性收取考试费60元/生(币种:人民币);根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工科类5300元/生/年,文经类4700元/生/年,医学类6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镇价费[2017]106号)(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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