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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2-16 浏览量:1029次

学校简介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处扬州临港新城中心地带,占地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36%、“双师型”教师占81%。学校与泰州学院、盐城工学院等联办了“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3+2”分段培养项目专业计划表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对象及条件("3+2"分段培养项目)

01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 

02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且全部合格。

考核及录取原则("3+2"分段培养项目

1. 由我校和牵头本科院校共同命题并组织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150分,面试50分,总分200分。

    笔试内容为文化素质测试,满分15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外语(英语/日语)占30%,为高中阶段所学知识。 

    面试内容为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50分。

2.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职提前招生专科专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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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

2.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3. 报考普通类专科专业,要求考生合格性考试须满足6门及以上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合格性考试须满足4门及以上合格。

考核形式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

2. 校测由我校组织命题,考核方式提前一周在我校官网公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再参加我校的校测,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等进行录取。

3.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校测外,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计分方式

普通类专科专业: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100分(每合格一门10分) +校测成绩200分=满分300分

艺术类专业: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100分(每合格一门10分)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折算分(以满分200分制进行折算)=满分300分

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1. 普通类专科专业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未参加校测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按所属科类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 艺术类专业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折算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科专业免试条件

0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校测成绩按满分200分折算: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

  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

  3. 见义勇为受市级及以上表彰;

  4.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5.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及以上);

  6.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7.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8.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

0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校测成绩按180分折算: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县区级);

  2. 见义勇为受区县级表彰;

  3.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

  4.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中级);

  5. 高中阶段取得相关专利;

  6.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区县级);

  7.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

  8.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

加分政策

1. 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6.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7.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可加10分、中级可加5分、初级可加3分;

8.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9.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10.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可加10分、八至九级可加5分、六至七级可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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