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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
普通高考     更新时间:2021-08-21 浏览量:1379次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21〕1号)规定,为确保我省新高考方案平稳实施,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目标,经研究,决定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开展专科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内专科院校可申请参加专科补录。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对报考本校考生提出高考文化分要求。补录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汇总,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

二、考生报考要求

凡参加高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专科补录志愿。如院校提出补录文化分要求,考生还须符合相应要求。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体育类、艺术类补录志愿,也可填报高考报名时确定的首选科目相对应的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补录志愿,但只能在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三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

三、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

普通类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编导)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志愿填报。

专科补录的投档、录取方式与专科统招批次相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四、具体日程安排

8月8日11:00前,参加专科补录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书面申请。

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专科补录院校专业组、专业及招生计划数等信息。

8月10日9:00—15:00,考生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填报专科补录志愿。

8月10日晚,省教育考试院投档。

8月11日—12日,院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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