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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教高考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5-18 浏览量:1399次


01  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中职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并取得成绩,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02  职教高考一批次录取办法:

       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的录取依照考生职教高考技能和文化考试总分为录取依据,同分情况按照江苏教育考试院辅助排序要求排序录取。有关奖励与照顾政策按照《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执行。

03  职教高考二批次录取办法

       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根据中职职教高考文化及技能考试成绩、中职学考成绩及考生中职阶段在校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等择优录取。有关奖励与照顾政策按照《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录取方式严格按照以下3项规则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具体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根据《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符合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

      2.参加职教高考文化、技能统考,取得专科第一批省控线以上成绩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职教高考的技能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参加职教高考文化、技能统考,取得第一批省控线以下成绩的考生:中职学考科目,每合格一门加10分;未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不予录取。凡在中职校学习期间参加县以上教育、体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县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14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每项加20分。在校期间取得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考生,县级加10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0分。以上奖项,逐项逐次累计计分。录取时以职教高考统考成绩×40%、中职学考科目赋分总成绩×30%、奖项成绩合计×30%(20分封顶),三项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职教高考技能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时间要求

       在第1、3项规则中,有关获奖、取得荣誉并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主动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将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于本章程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学校审核,经公示无误、学校认定后方可生效。

材料提交方式

       1.向学校招生就业处直接提交。

       2.通过中国邮政EMS快件寄达: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陈老师收(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515-88583915 。

       3.在快件中须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毕业中职校名称、中职专业所属科目组等信息。

加分材料领取方式

       提交的加分材料原件在我校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工作结束后,须主动联系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截至2024年6月30日后,仍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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