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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安全职业技术学院职教高考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5-17 浏览量:13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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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23〕27号)的招生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办学地址:

云龙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81号;

贾汪校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

云龙校区为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2024级新生就读地点。

贾汪校区为智能制造与应急装备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汽车与交通安全学院、商贸与人文学院2024级新生就读地点。

专业所在校区分布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第四 学校简介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华东地区唯一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学校位于徐州市,设有贾汪和云龙两个校区。

       学院专业发展形成了“安全+机电”为双主体、“新能源+信息安全”为双翼的办学格局,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群已成为省高水平专业群。31个专业中6个专业居全省第一,5个专业居全省第二,7个专业群涵盖安全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信息安全等,高度吻合区域产业需求,专业覆盖产业率达到96.56%。学院领办了省应急安全职业教育联盟,发起成立了全国应急安全职业教育联盟、长三角安全应急创新人才培养联盟、全国石化化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共同体、淮海经济区安全应急装备产教融合共同体。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安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1+X”证书试点院校。入选工信部“应急安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获评省应急安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安全应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首批现场工程师项目、省卫生监督执法实训基地等。

       学院坚持以生为本,师资力量雄厚,技能大赛成绩优秀,体育赛事成绩领先。学院十分重视就业工作,建有500余家包括徐工集团、上海三菱电梯、京东方等国内外五百强企业的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懂安全会技术,深受企业欢迎。毕业生中30余人分别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技能状元”“江苏工匠”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办公室进行网上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              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10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办法,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

第十二条 专科第一批次录取中,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第十三条 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填报志愿。符合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系统。

2.院校审核。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排序。其中,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且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第十四条 专科第二批次考生位次原则:

一,对中职职教高考投档总分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以中职职教高考投档总分作为位次排序依据,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中职职教高考投档总分相同时,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同分,依次单独比较职教高考的数学、外语、语文、专业综合理论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对中职职教高考投档总分未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以中职职教高考投档总分作为位次排序依据,确定预录取位次。职教高考投档总分相同时,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同分,依次单独比较职教高考的数学、外语、语文,由高到低排序。如仍同分,按中职学考成绩合格门数进行排序。

第三,对未取得职教高考成绩的考生:按中职学考成绩合格门数确定预录取位次。若成绩合格门数相同,依次比较专业技能、专业综合理论、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如仍同分,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专科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

5月份,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安全智能监测技术、智能安防运营管理、建筑消防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限报。学校对录取男女比例无要求。建筑消防技术、电梯工程技术仅建议男生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照顾政策,具体以《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23〕27号)为准。

第二十条 中高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理工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分类收取,具体依据为《关于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制订及调整的函复》(徐价费[2017]8号)、《关于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制订及调整的通知》(徐价费[2016]167号)。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住宿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不符合要求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 学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学校被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 3300 元/年)、学院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勤工助学岗等奖助学金;按学院相关规定申报。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 16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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