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我市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考试形式包括纸笔考试(开卷或闭卷),计算机考试(机上作答或人机对话),现场测试,作品或成果鉴定(个人作品、成果或小组作品、成果),过程性测试或考查等。
毕业要求
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合格(含补考)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初中毕业。
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计算时,均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各科满分的60%为及格分。
补考由毕业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分,补考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当场评定等级,允许不合格者当场补考。
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标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项评价考核指标中,须达到5项合格(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