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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23提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3-20 浏览量:2726次

学院简介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是江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高职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5年的江阴职工大学,1982年江阴棉纺织厂职工大学和红星染织厂职工大学合并为江阴纺织职工大学,1984年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阴分校与江阴职工大学合并,1986年江阴县工商学校并入学校,1999年9月江阴商校并入学校,2002年10月,整合江阴职工大学、江阴市卫生学校、江阴交通职业学校、江阴建筑职业学校办学资源建立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考试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且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成绩,报考普通类专业要求10门科目中至少要求6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10门科目中至少要求5门“合格”且还需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得报考提前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志愿填报时,每位考生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可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学校商务英语专业仅面向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5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用相关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不再单独举行校测。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之和+政策性加分;艺术类(美术)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之和+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方式:合格对应分值为10分,不合格对应分值为6分。
       政策性加分办法按《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执行。同时,学校对体艺特长生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具体要求见下表。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将各项证书、证明材料电子稿于3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36776578@qq.com,同时请备注好考生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工科类专业按照“物理合格者优先,如仍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成绩顺序排序”录取;文科类专业按照“历史合格者优先,如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成绩顺序排序”录取。若成绩再相同,参考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根据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再相同,参考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日程安排见下表,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时间调整将及时在学校官网发布。

其它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它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住宿费收费标准:400—800元/年/间。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按照“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运用“奖、助、贷、补、减、免、勤”等丰富多样的资助手段,不断健全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和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奖优帮困资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岗等,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落实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还设有双良集团、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专项奖助学金。2022年度学校发放国家、地方政府、学院、合作企业各类奖助金469.88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获得资助金额达4300元。
附则
本章程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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