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Tourism)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
2.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10门科目全部合格。
考核及录取办法
1. 由我校和牵头本科院校共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150分,面试50分,总分200分。
笔试内容为文化素质测试,满分15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外语(英语/日语)占30%,为高中阶段所学知识。
面试内容为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50分。
2.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
2.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6门及以上合格。
考核及录取办法
考核形式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
2. 校测由我校组织命题,考核方式提前一周在我校官网公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再参加我校的校测,使用合格性考试和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等进行录取。
3. 报考我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除参加校测外,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计分方法
普通类:
学业水平合格性成绩100分(每合格一门10分) +校测成绩200分=满分300分
艺术类:
学业水平合格性成绩100分(每合格一门10分)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300分=满分400分
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1. 普通类考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按所属科类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 艺术类考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免试条件
0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
校测成绩按满分200分折算: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
见义勇为受省市级及以上表彰;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及以上);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
0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
校测成绩按180分折算: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县区级及以上);
见义勇为受区县级及以上表彰;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中级及以上);
高中阶段取得相关专利;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区县级及以上);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加分政策
1. 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6.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7.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可加10分、中级可加5分、初级可加3分;
8.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9.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10.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可加10分、八至九级可加5分、六至七级可加3分。
重要提醒
1. 如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本校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数,则所有考生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2.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每一类型加分项只累计加分一次,取加分分值最高项,每位考生加分上限为20分。
3. 报考3+2本科项目的考生加分仅限于1至4项。
4. 免试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5.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5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slyzjc2021@163.com)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例: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相关证明材料),过时即视为放弃免试或加分资格。